孟子·滕文公上

孟子曰:“子之君将行仁政,选择而使子,子必勉之!夫仁政,必自经界1始。经界不正,井地不钧,谷禄不平。是故暴君污吏必慢2其经界。经界既正,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。夫滕壤地褊小,将为君子焉,将为野人焉。无君子莫治野人,无野人莫养君子。请野九一而助3,国中什一使自赋。卿以下必有圭田4,圭田五十亩。余夫5二十五亩。死徙无出乡,乡田同井。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,则百姓亲睦。方里而井,井九百亩,其中为公田。八家皆私百亩,同养公田。公事毕,然后敢治私事,所以别野人也。此其大略也。若夫润泽之,则在君与子矣。”

1经界:划定的田界。

2慢:毁坏。

3九一而助:按照九分之一交税,其后“什一”指按照十分之一交税。

4圭田:专供祭祀用田。

5余夫:一家之中,除父母妻子五口外,其余之人称作余夫。

标签: